“当场解决”这个词,更多的还是用在领导干部身上,特别是一把手们的身上。譬如,某地方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群众生活方面的“难题”,被“有关部门”推来踢去的,很长时间了,就是没人解决或没有解决好,以致群众意见很大。领导来了以后,现场办公,立马就把难题解决了。媒体于是用一种称赞的口气,说这些领导“心系群众,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
领导干部为群众解决了生活中的困难,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我不免有些担心:其一,一把手们究竟能当场解决多少“疑难杂症”?他们不来,问题为什么得不到解决?现实生活中,方方面面需要解决的问题何止千万,一把手们,究竟有多少精力去当场解决那些诸如“路难走,电不通,灯不亮”之类的“难题”?其二,复杂的问题能否当场解决?快刀斩乱麻地当场解决问题,自然痛快得很,也很有一些看点。但是,疑难问题的产生,原因较为复杂。一把手们行政命令式的“当场解决”,能彻底理清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吗?其三,如果很多问题都需要一把手们“当场解决”,那些职能部门又干什么去了呢?群众的疾苦、困难,如果非一把手过问,或者非一把手亲临现场“当场解决”,问题就办不成,长此以往,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
“当场解决”的前因,首先是一些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不到位,没有做好本该做好的本职工作。其次是机制和制度的不健全。有些复杂问题的解决,往往牵涉到好几个部门。这些部门如何协调,谁来协调,往往没有一个权威的机制,也没有从制度上加以保障,这就导致了一些问题谁都可以管,又谁都不来管的状况。再次是没有一个有效的反映民意的渠道。现在不少地方、不少单位都推行了“首问负责制”,建立这个制度的初衷应该说是很好的。但是,隔行如隔山,即便在同一个单位,对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事情,如何做到首问负责?
“当场解决”的后果,将会导致行政效率的降低。靠单个人废寝忘食、鞠躬尽瘁,是不能把所有的事都解决好的。领导干部应该看宏观、想大局、谋大政、议大事,抓大放小,专注于自己应该做好的事,努力营造一种能办事、想办事、会办事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将那些本应该由基层组织或职能部门办的事交由他们去办。如果领导干部事必躬亲,且喜欢“当场解决”问题,小则使自己疲于奔波,大则容易挫伤其他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里,很多问题的解决应该靠组织、靠制度、靠法规。只有依靠全体干部群众的智慧,调动起方方面面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把工作真正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