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第一阶段的学习,我感触很深。我想只有通过不断学习、不断的思考,才会有自己的思想。作为一名信息化工作者,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勤奋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活到老学到老,首先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利用休息时间、工作之余,加强学习,合理解决工学矛盾,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其次是学习要讲方法,要会学习,要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做到学以致用;最后是学习要持之以恒,使自己在学习中增长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要深入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精神,时时关注国家新的政策方针,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以丰富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率先运用好《条例》。在学习中要向领导学,还要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向周围的群众学,在实践中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深刻思考,更新工作观念,从而创新工作思路,适应新时期信息化工作的需要。
二、善于思考,拓宽工作思路
一个人只会学习不会思考,那将等于什么也没有学到。思考是一种能力,要根据自己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认真思考,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加工,去粗取精,把好的转化为自己的东西。
工作中要学会动脑筋,要充分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工作经验,抓好各项工作。目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个人认为,我们必须通过解放思想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因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有效开发和科学利用政府信息资源,树立勤政、廉洁、务实、节俭、透明的政府形象,构建高效率的信息化政府,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三、勇于实践,敢于转变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何使“解放思想”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的结合起来,如何使这场大讨论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认为当前应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思想观念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学习《条例》,切实转变思想观念,适时公开政府信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建设守法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和阳光政府结合起来,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推向前进。
(二)拓宽公开渠道
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多局限于办事制度公开,因此,其公开形式基本上是主动公开。这对于老百姓了解政府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固然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我们落后的基础设施,大多数农村连电视都看不上,就更不用说网络了。使办事制度公开的宣传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府推动力度的下降,老百姓了解办事制度公开的渠道不畅可能会逐步明显。应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有针对性的制作部门公报,对各个部门的办事制度进行发布;二是积极建设“电子政府”,通过先进的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采用不同的信息服务设施,使公众在更方便的时间、地点,通过更便捷的途径,提供自动化的信息及其他服务,从而提高行政效能;三是改变行政机关与公众传统的交流方式,朝着全方位的服务方向发展,建构一个更富效率、更负责任和更有服务品质的政府;四是加快政府网站建设,发挥行政管理资源优势,努力构建服务人民大众的政府信息网络;五是建立政府与公众有关政府信息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扩大公众的参与程度。
(三)扩大公开范围
政府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一般包含两个方面:凡是公众想了解政府信息内容,只要不违反保密法律,政府就有义务提供;凡是政府掌握的对决策产生影响的社会公众信息,也应当主动公开。因此,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必须加以扩展:打破过去的时间和空间界限,打破过去政府信息公开的自上而下的逐级下传模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化模式,提高政府内外沟通的效率。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全过程信息,特别是行政决策信息需要及时予以公开。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有关行政会议主题及决议的内容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应当允许新闻媒体依法采访、报道和评论,反馈社会公众的要求与呼声;另外,要将行政立法以及行政机关做出影响公民权利、义务的行政决策的依据、标准、条件等依法公布,并便于公众查阅、复制。
(四)加强宣传、开展教育培训
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尽快熟悉《条例》内容。加强培训工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牢基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加强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可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是指公众在获取政府信息的过程中,可以就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贯彻《条例》的情况、办事效率、工作态度等进行监督,规定举报、申诉方式、程序和规则。同时还应明确政府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信息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公众在政府部门拒不提供信息时,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与途径。对这项工作的评估,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社会中介机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公开,以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为使政府更好地履行其公开信息的义务,有必要对其监督机制、监督方式以及救济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我作为一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者,面对信息时代新的形势、新的要求,要不断的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要勇于创新,努力做到思想更加解放,工作更加努力,学习更加主动,使我的思想和工作达到更高的境界。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就是新时期解放思想的科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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