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分局班子成员和全局民警,认真履行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全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一、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表率作用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注重把学习理论同研究当前社会发展形势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二是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治安状况和民警思想状况,在一些专项行动中,我和大家一起承包战区,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帮助基层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三是努力提高创新能力。在全局树立敢为人先、敢于竞争、唯旗是夺、逢一必争的责任意识,在打击邪教、侦破命案、执法工作、群体性事件处置、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突破和创新,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肯定。四是加强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权力,严格约束自己,做到在工作上自励自勉,在生活上自制自约,洁身自好,一尘不染。
二、加强班子建设,形成整体合力
在班子建设方面,提出了“三自”、“七要”标准,即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头脑要清醒,团结要紧密,作风要务实,表率要突出,工作要创新,警令要畅通,协调要有力。并注重从自身做起,讲团结,讲大局,谋发展,互相补台不拆台,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同时采取民主测评、公开选聘等方式,把一大批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民警选拔到基层所队领导岗位上工作,进一步充实了基层所队班子建设。
三、坚持求实创新,打造平安环境
2006年,松山区公安分局坚持以队伍建设为龙头,以执法为民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强警为支撑,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动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是维护了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深化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1—10月份共破获“法轮功”违法犯罪案件9起,打击处理22人,收缴反动宣传品5万余份及电脑、复印机等设备,同时侦破“门徒会”案件8起,打击处理170人。4月17日至29日,松山分局侦破了近年来最大的“法轮功”制作反动宣传品案件,抓获“法轮功”顽固分子7人,缴获大量制作设备。市防范办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出通报对松山分局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1万元,中央和自治区防范办专门到松山分局调研。7月份,在全市“2.26”打击邪教现场会上,我局进行了典型发言。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先后妥善处置了安庆镇良种场职工与元宝山南荒村村民械斗事件、三座店部分村民进京上访等10余起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维护村级换届选举秩序,对破坏选举的不法人员进行打击处理,保证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成绩显著。今年的7起命案全部在较短时间内予以破获,并相继破获了“4.10”系列特大入室抢劫案、“5.20”特大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件等一批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1—10月份,全局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51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破案绝对数上升了11.9%,共抓获网上逃犯119名,其中外省逃犯18名。刑警大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破案追逃先进单位,在荣获全市破案追逃第一名的基础上,我局2006年的破案追逃工作继续在全市名列前茅。
三是治安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继续加强治安打防控一体化体系建设,严防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发案呈现平稳态势,均比去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2006年1—10月份,全区共发生刑事案件911起,同比去年下降14%;发生治安案件996起,同比去年下降2%;发生交通事故373起,同比去年下降32.9%;发生火灾151起,同比去年下降1.3%。2006年7月,市政府在阿旗召开全市“平安建设”现场会上,我局作了典型发言。
四是基层基础建设稳步推进。以公安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有16个派出所进行了新建和扩建,统一了外观标识,有10个派出所按照公安部的标准进行了新建。8月10日,全区无房派出所建设工作会议在赤峰召开,与会代表到我局参观了无房派出所建设工作。2006年4月份,分局筹资70余万元,购置了数码相机、防暴头盔、防刺服、对讲机、强光手电、反光背心、勘察箱等警用设备,为公安实战提供了有力保障。经过积极运作,成立了松山区公安消防大队和消防中队,结束了松山区没有专业消防扑救队伍的历史。松山分局的基层基础建设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肯定和表彰,10月23日,公安部“三基”工作组到松山分局专题调研,并给予了充分肯定。松山分局作为自治区先进单位,被公安厅向公安部推荐。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中,我局荣获全市第一名,分局被公安厅荣记集体三等功,我本人被公安厅荣记个人二等功。
五是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构建执法保障、执法培训、执法约束、执法监督、执法互动、执法效益等六大机制为主体的大法制工作格局,实现了法制建设的新突破。今年以来,所受理的刑事、治安案件全部达到了无超期羁押、无执法过错、无冤假错案、无行政复议变更撤销、无行政诉讼败诉和无国家赔偿的目标。2006年6月28日,公安厅在赤峰召开全区创建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会,我局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与会代表实地到松山区参观交流,并被确定为全国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
六是队伍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用铁的纪律和制度约束民警,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先后出台了《松山区公安分局民警执法“十八不准”》等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制度,实现以人管人到以制度管人的转变。在此基础上加强督察考核,把违法违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实行从优待警,努力提高民警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环节干部低职高配和民警非领导职务配备工作进展较快,有望在年底之前落实。在区政府的支持下,落实每人每年3千元的超时补贴,偏远派出所民警年超时补贴达到4200元。同时落实体检、休假、保险制度,并多方筹措资金,改善民警的办公和生活环境,让广大民警切实感受到警营的温暖,从而安心公安工作。
四、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在2006年的工作,我团结分局班子的同志,带领全局广大民警,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理论学习时间不够,抓业务工作时间多,学习理论时间少。二是工作中存在急躁情绪,急于把各项工作都抓好,难免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三是从优待警的一些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民警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相对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和带领分局班子和全局广大民警,努力维护稳定的政治环境和良好的治安环境,为松山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