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实下派干部队伍。为不断充实下派干部队伍,玛纳斯县在年初下派41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金融系统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的基础上,又从下派干部和35岁以下后备干部中选派了23名有一定党建工作经验的同志到非公有制企业任党建指导员,具体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设置、党员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及职工思想教育等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同时,也进一步充实了下派干部队伍,拓宽了下派干部在企业工作、学习、锻炼的途径。
二、不断强化管理制度。县委及时制定了《玛纳斯县党政机关和金融单位干部到企业挂职管理办法(试行)》和《玛纳斯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企业挂职干部和党建指导员的选派标准、职责任务、管理办法及考核标准等,规范了向企业下派挂职干部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的运作,挂职干部和专职党建指导员在原单位工资、职位待遇、各项福利不变的情况下能全脱岗安心于企业工作,兼职党建指导员也能带着任务按规定每月至少深入企业两次,开展党建工作。
三、逐步完善监督体系。一是县委及有关部门定期对下派干部、党建指导员开展业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跟踪考察,并对工作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并以干部考核挂钩,以强化监督效果。二是县委通过定期召开业主、派人单位、下派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使三方面互通情况,加强联系,掌握情况,从而形成了组织、业主及派人单位对下派人员三方进行督促管理的监督体系,对下派干部牢固树立“我就是企业,企业就是我”的思想,全身心投入企业,奉献企业,起到了有效地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