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治本之策,也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区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的要求,围绕全面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和落实群众对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努力探索实践,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与萧山新世纪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一)扩大民主、引入竞争,全面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
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提高干部工作的群众参与度,是干部制度改革的方向,同时也能促使广大干部自觉地把对上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1、提高群众参与度,民主考核领导干部。为不断发现和挖掘优秀年轻干部,正确评价干部,我们对领导的考核实行全方位的考评,以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如在去年镇乡扩并、机关机构改革过程中,我们采用多种渠道广泛征求了意见:一是广泛开展了民主测试和考察,共征求6000余名镇、街道、区级机关干部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意见;二是听取了区级分管领导对班子配备的意见建议和分管同志的评价;三是开展镇、街道领导班子之间的互评工作;四是实行了民主选配领导干部制度,由区级领导、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全额推荐各镇、街道和机关领导班子人选。另外我们还建立个人向党组织署名推荐责任制,在2000年7月、2001年3月的两次推荐中,共推荐出领导干部人选54人次,至今已有13名同志得到任用。
2、扩大用人视野,公开竞争领导岗位。为促使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把竞争机制引入到干部工作中来,区委于1999年出台了《区级机关副局级岗位推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1998年以来区委已先后组织了五次局级岗位的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工作,经过宣传发动、报名推荐、竞岗演讲、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从610名符合条件的竞岗者中择优录用了40名同志,其中正局级岗位1名、副局级岗位39名。通过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不仅充实了这些领导岗位,更重要的是使组织部门拓宽了知人渠道,扩大了视野,也发现了一些优秀人才,同时也营造了干部奋发向上、努力学习的良好氛围。
3、搬掉“铁交椅”,打破“铁饭碗”,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以素质识人才,重实绩用干部,打破选人用人的旧框框。自1998年以来,我们按照编制数确定职位,对区级机关和镇、街道内设机构的人员普遍实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的双向选择,对中层干部的任用普遍实行聘任制,一聘2年,这一做法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加了压力感和危机感。
(二)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大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形成。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难点是解决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问题,为此,我们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解决干部“能下”的工作力度。1998年以来,已有217名领导干部改任调研员,39名领导干部被降免职,13名领导干部被诫勉。
1、实行领导干部职务到龄退位制度。为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下”的问题,我们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最高年龄作了规定:2001年区级机关机构改革前,对男年满57岁(女52周岁)的领导干部都退居二线,改任调研员;机构改革后,最高年龄又降低2岁,即男年满55周岁(女50周岁)的领导干部都退居二线;镇、街道领导班子中,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最高年龄为53周岁,其他班子成员凡男满50周岁,女满48周岁,都须退居二线。1998年来,我区领导干部到龄退位的已有217人。
2、推行局级领导岗位全额竞岗制度。为了突破干部“能下”的难点,构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区委在98、99连续两年推出副局级全额竞争上岗,构建干部能下机制,取得比较明显成效,两次竞争,共有12名同志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同时精简岗位职数6职。全额竞岗的主要特点是实行零起点竞争,在推行竞岗职位的原领导干部要重新报名,与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同台竞岗,公平竞岗。
3、逐步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和聘任制。区委规定,凡经公开选拔或竞争上岗录用的领导干部普遍实行一年试用期,三年聘任期,到期由干部个人写出总结、单位作出鉴定、组织进行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4、建立领导干部待岗制度。为增强领导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紧迫感和压力感,1999年我们制订了领导干部待岗制度,明确了待岗的对象、程序、管理办法和待遇。文件中明确,待岗干部1年内,保留工资待遇,待岗满1年后,未重新上岗的人员,原有工资待遇不再保留,原则上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安排工作。
5、建立区管干部诫勉制度。对发现区管干部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应及时提出诫勉,诫勉期为6个月。至今已对13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
(三)改进方法,努力提高考察评价干部的准确性。近几年来,我们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干部工作的考察、选拔任用等环节上不断改进方法,努力提高考察评价干部的准确性。
1、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我们根据省委组织部《干部考察工作规范(试行)》,制订出台了《萧山区委组织部干部考察责任制(试行)》,对考察工作的原则、要求和责任作出明确要求,干部考察本着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考察人员的行为,提高考察工作的质量,为科学、准确地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
2、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对干部考察实行“五公开”制度,即公开考察对象、考察内容、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和联系方式等,以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考察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这一制度的实行既增加了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拓宽了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又便于广泛了解和掌握被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提高考察质量,防止用人失察。自今年4月份建立考察预告制以来,已对54名同志进行了考察预告。
3、实行区委常委会无记名票决制。凡拟提拔的领导干部,镇、街道党政一把手的任免,因不胜任予以免职、降职的领导干部都须经区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从今年4月份该制度试行以来,已对23名干部进行了票决,其中,镇、街道党政一把手任免4名,新提拔的区管干部18名,副职提拔为正职领导干部的1名。
4、实行区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干部任用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发挥区委全委会在选人用人上的决策作用,今年5月份制订了《萧山区委关于镇、街道党政正职实行区委全委会民主推荐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实施意见(试行)》,凡今后拟提拔为镇、街道党政正职的人选须经区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在6月19日的会议上首次对宁围、衙前2个镇长岗位的任用提名人选实行了全委会票决。
5、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规定凡拟提拔的区管领导干部须在新闻媒体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从2001年起,到目前为止,已对56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同时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在提交区委讨论之前,须将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提交纪委审查。
四、加强管理,整体推进,保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注重综合考虑,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保证了干部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1、以提高一把手素质为重点,开展“一把手工程”建设。主要是坚持“四个抓”:围绕宗旨抓教育,坚持制度抓管理,着眼防范抓监督,选准苗子抓培养,并相应建立了责任人、教育培训、监督、任期交流、能上能下等五项制度。对党政一把手按分片分口落实到每一位常委,坚持一级抓一级。
2、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力度。交流制度规定,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在一地同一岗位任职满两届的一般应交流任职,最长不超过三届;区级机关党政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不超过十年。从1998年以来,我区共交流领导干部634名。在交流形式上,我们采取镇、街道之间、部门之间、镇、街道与部门之间以及党群工作与行政工作、经济工作等不同岗位之间进行交流。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干部工作特约监督员制度,我们在全区范围内聘请了23名具有代表性的干部群众作为干部工作特约监督员,通过定期填写意见反馈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及时搜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存在的问题,对干部及干部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到考察与审计相结合,任期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财务收入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到目前为止已对19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审计。
4、以预防为主,建立干部信访预警谈话制度。凡是干部有群众信访的,无论情况是否属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党组织找其进行谈话,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到目前为止,区委组织部已找区管领导干部预警谈话8人次,主要是反映干部的生活作风问题和廉政建设问题,各镇、街道、部门找干部预警谈话130余人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勤提醒、早告诫、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