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市妇联主席。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职数
市妇联主席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全市党政群机关符合基本条件的女干部。
三、公开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开拓进取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勤奋、扎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廉洁自律。
2、知识面较宽,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3、市直党政群机关、乡镇机关副科级女干部(2004年12月31日以前任副科级)。
4、年龄在35岁以下(1972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
1、宣传发动。
2、组织报名。以各办事处、镇、场和市直部委办局(局级公司)为单位,向市委推荐符合选拔的人选。报告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10日。
3、资格审查。
4、全委会推荐。
5、面试。
6、考核。
7、确定初步人选。
8、市委讨论决定。
9、公示。
应城市委公开选拔市妇联主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