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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2005-3-12 15:51:00 点击: 975  网友评论 0 进入公务论坛 我要提问 搜索相关文章

    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加强我区检察机关和法院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重庆市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经重庆市人事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一、招录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重庆市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考试和严格考核确定录用人员。

二、招录指标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5名,其中检察院4名;法院1名(详见附表)。

三、招录范围和对象

㈠ 范围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

㈡ 对象

⒈ 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包括“三资”企业、非国有企业人员);

⒉ 未就业城镇户口人员和农村户口人员;

⒊ 2005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限于重庆籍生源及在我市高校就读的外地生源)。

四、报考资格条件

㈠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㈢ 报考检察院机关年龄在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法院机关年龄在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㈣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㈤ 符合国家公务员回避要求和录用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五、招录办法

按招录职位定向报名、定向考试、定向录用的原则,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并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竞争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㈠ 报名

⒈ 报名时间:2005年3月21日至23日工作时间。

⒉ 报名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大院内。

联系人:邓建国         联系电话:40259961

⒊ 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2004年取得重庆市公务员候录资格证的人员带上候录资格证及复印件,2005年的应届毕业生持学校签章的《重庆市200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在市人事局网站下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志愿者持团市委项目办介绍信,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重庆市人事局考试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每科35元。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⒋ 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5年4月20日工作时间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4月24日,具体笔试科目时间、地点与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㈡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招录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如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录用指标。

⒈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公共科目及分值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分,《公共基础知识》100分,满分为200分。2004年取得重庆市公务员候录资格并选择不参加笔试的人员,其笔试成绩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平均笔试成绩计算;选择参加笔试的则以此次笔试成绩为准。

    ⒉ 进入面试人员笔试两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志愿者笔试成绩加5分]。按招录指标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候录库免试人员不占此比例)。如进入面试人员(含候录库免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则重新计算确定招录指标。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招录指标数=(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数+候录库免试人员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结构化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公布方式为:面试完第二位考生后公布第一位考生的成绩,以此类推。面试当天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㈢ 体检和政审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和渝人发[2005]25号文件的要求组织体检。

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由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㈣ 录用审批

⒈ 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填写《录用国家公务员审批表》,附毕业证书原件、体检表和政审考核材料等,经区人事局审核,报市人事局审批录用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享受相应待遇。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⒉ 2005年应届毕业生,如200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㈠ 招录国家公务员工作,是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这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

㈡ 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按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OO五年三月十二日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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